各相关院(系、部):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15〕148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助函〔2015〕37号)精神,现开展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研究生校级奖励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表现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四)研究生校级奖励。成都医学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基本学制年限内)。
二、奖励、资助标准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国家全额拨付,设立一个等次,每名获奖者一次性奖励20 000元整。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一等10 000元,二等8 000元,三等6 000元。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四)研究生校级奖励。研究生校级奖励设置“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校长奖学金”三类奖项。奖金标准为优秀研究生800元/人,优秀研究生干部800元/人,校长奖学金1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参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都医学院评审暂行实施细则》院研〔2014〕132号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四川省省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成都医学院实施暂行办法》院研〔2014〕134号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研究生学国家助学金成都医学院实施暂行办法》〔2014〕133号第一章第二条;《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校级奖励办法》〔2015〕79号第二章第五条至第十条。
四、评选名额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2015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精神,奖助名额对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学科研究生予以倾斜,按各学院在校学生人数和比例,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名额(人) |
基础医学院 |
2 |
临床医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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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院按分配名额上报评选材料,由研究生处审核后报研究生奖助领导小组审议,经公示后按国家下达指标上报。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国家下达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名额,2015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50名。根据《通知》精神,奖助名额对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学科研究生予以倾斜,按在校学生比例,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等次 |
名额(人) |
总名额(人) |
基础医学院 |
一等 |
7 |
34 |
二等 |
10 |
三等 |
17 |
临床医学院 |
一等 |
2 |
13 |
二等 |
4 |
三等 |
7 |
皇冠买足球的官网 |
一等 |
1 |
3 |
二等 |
1 |
三等 |
1 |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照《研究生学国家助学金成都医学院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由研究生处依据上级批准名额报审。
(四)研究生校级奖励。按照《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校级奖励办法》规定的评选比例进行评选。因文件修订,2014年研究生校级奖励未评选,在本年度评选中补评一次。
年份 |
学院 |
奖项 |
名额(人) |
2014 |
基础医学院 |
优秀研究生 |
5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1 |
2015 |
基础医学院 |
优秀研究生 |
9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2 |
注:2014年评选对象为2013级研究生,2015年评选对象为2013、2014级研究生。
研究生第一党支部推选优秀研究生干部1名。
校长奖学金按照《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校级奖励办法》规定的条件和名额进行评选,如没有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该年度奖项空缺。
五、评审办法
(一)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提交个人申请。申请学生提交书面材料如下:
(1)本人思想品德、遵章守纪表现和社会实践、科研学术、综合素质、学习成绩、在校获奖情况等;
(2)个人获奖证书原件。
(3)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是支撑评审当年有效时间范围成果的材料。
(二)院系综合评审、公示
2015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研究生校级奖励院系综合评审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院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级奖励实施细则,组织学生申请、初步评审等工作。学院对申请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认真开展综合评审,经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通过综合评议研究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校级奖励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评选名额,择优提出推荐学生名单报研究生处,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三)学校审批
学校研究生奖助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议定,研究生处将审定结果通过校园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报送材料
(一)填报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成都医学院优秀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6)《成都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见附件7)《成都医学院校长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8)须按以下要求填报:
(1)表格为一页,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随意增加页数和改变表格格式。
(2)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需涂改,需在涂改处签名并盖章;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3)表格中各项内容须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4)表格中“基本情况”、“申请理由”或“申请人自我总结”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5)表格中“申请理由” 或“申请人自我总结”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社会实践、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6)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导师,推荐理由要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9)表格“评审意见”一栏中,应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能只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签名处由各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基层单位意见”一栏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10)申请表上的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从学生申请开始,到导师推荐、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完成院内公示、成都医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领导小组审批,每个步骤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间认真填写,不应出现时间逻辑错误的情况。
(11)上报表格均为原件,不能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送研究生处审核,之后给予退回。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学院在10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按下列顺序整理报送学校研究生处,申报材料包括:
(1)奖助学金评审报告(纸质与电子版),纸质文档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学院存档备查,能全面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并附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评审报告与成员名单加盖学院公章。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2,纸质和电子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4,纸质和电子版),纸质文档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留学院存档备查。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基础医学院存档备查。审批表须按名单顺序整理并用铅笔编号,不要装订成册,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后附在申请表后(胶水粘贴)。
(4)《研究生校级奖励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5,纸质和电子版),纸质文档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留学院存档备查。
(5)《成都医学院优秀研究生申请表》《成都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成都医学院校长奖学金申请表》(纸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基础医学院存档备查。审批表须按名单顺序整理并用铅笔编号,不要装订成册,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后附在申请表后(胶水粘贴)。
七、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和研究生校级奖励是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表彰激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发展,深化研究生教育体制改革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严把评审标准,落实专人负责,抓紧时间开展,确保我校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1、向研究生做好广泛宣传工作,让全体研究生了解评选的政策、程序和申请的条件、办法,做到评选公开、透明。
2、按照评选程序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评选。重视民主评议环节,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
3、要科学制定本院系各项奖助学金评选细则,按照评选标准和条件,对推荐人选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的学生符合评选条件,材料经得起上级部门的审核。
联系人:曾 理 联系电话: 62739179
附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5、研究生校级奖励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6、成都医学院优秀研究生申请表
7、成都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
8、成都医学院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成都医学院研究生处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